张律师近日代理一起陈某诉李某及其妻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该案借款本金和利息截至起诉之日的标的额总值为113万元。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李某妻子是否需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具体案情是,李某先后分5次共借款82.5万元,截至起诉之日,李某以拖欠半年有多,一分钱没还过,遂陈某委托本律师将李某诉至法院。对于,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共同偿还的问题,律师的诉讼技巧显得尤为关键,很多时直接影响到判决的结果,而且是根本性的要连带清偿或不需要连带清偿。故民间借贷纠纷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是需要更多的诉讼技巧去争取有利结果的。该案最后在张律师和人民法院的共同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当日支付40万元,签订调解书后3日内支付30万元,一个月内支付余下的23万元。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借款人承担。
张少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