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金融证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股权激励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昔日“妖股”ST 赫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将退市

发布者:张云律师|时间:2019年05月30日|分类:金融证券 |554人看过


2019-05-30 11:05:52

张云 股票亏损索赔 今天

一、 索赔依据

2019年5月28日,ST 某美 XXXXX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此次证监会立案调查早有预兆,去年年底开始,ST 某美 XXXXX就被陆续爆出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业绩巨亏,重组失败,年报失实等事件。如果证监会调查结果确认ST 某美 XXXXX存在信息披露违法,导致的股民损失,股民可以向ST 某美 XXXXX以及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诉讼。

凡是在2019年5月28日之前买入ST 某美 XXXXX且在2019年5月29日之后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 ST 某美 XXXXX提起索赔。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我们 张云律师

二、准备索赔诉讼的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