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3日晚间,*ST苏吴(60020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5006号),2025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58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苏吴涉及的主要违规为:一、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拟对ST 苏吴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相应罚款。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19年4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之间买入*ST苏吴,且在2025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苏吴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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