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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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持有这十支股票的股民,近期可算索赔金额起诉了

发布者:张云律师|时间:2025年04月11日|分类:公司上市 |239人看过

鸿达兴业(002002):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3年09月22日之间买入鸿达兴业,且在2023年09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首航高科(002665):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之间买入首航高科,且在2023年12月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首航高科的亏损投资者符合条件

ST美谷(000615):于2021年9月16日至2023年8月9日之间买入ST美谷,且在2023年8月1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美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诉讼时效或于2025/4/30截止

ST海越(600387):1、于2021年8月31至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海越,且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或是于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之间买入*ST海越,且在2024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海越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新亚制程(002388):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4年1月1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公司第二次被行政处罚

华闻集团(000793):于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华闻集团,且在2024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华闻集团的亏损投资者

日海智能(002313):1、于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3年9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公司第二次被行政处罚

2、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 年4月30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且在2022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日海智能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投资者一审胜诉

东方集团(600811):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之间买入东方集团,且在2024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东方集团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ST左江(300799):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之间买入*ST左江,且在2023年12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左江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上海易连(600836):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之间买入(上海易连(600836)并在2024年2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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