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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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合伙人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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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相实控人自愿出资八千万赔偿投资者 投资者可积极索赔

作者:张云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分类:证劵诉讼浏览:61次举报

2024428日晚间*ST红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成先生出具的《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民事赔偿额的承诺》,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成先生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一定民事赔偿额。具体金额为:若公司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违法行为被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民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赔偿要求,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杨成自愿在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认的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金额中,替代公司向前述生效民事判决或其他有权机构确定的权利人承担8,000 万元的金额。

此前,于2024 日,红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 号)。经查明*ST红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相股份2017 -2022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和欺诈发行,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2020 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的违规。

为实现承诺的保障,杨成同意将所持公司的2,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红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若杨成未按照本承诺第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或其确认的其他账户,则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股份,处置所获资金将直接用于上市公司向投资人承担民事赔偿。杨成同意,配合质权人在本承诺函出具的15 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应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红相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8330日至2023511日之间买入*ST红相,且在20235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红相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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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张云律师是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大学法律硕士、英国白金汉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提供公司治理、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38
  • 擅长领域:公司法、金融证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