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晚间,两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ST紫晶双双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两家上市公司均涉及欺诈发行,且均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泽达易盛公告显示,泽达易盛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针对泽达易盛的重大违规,证监会拟给予重罚: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元罚款。
根据*ST紫晶公告显示,*ST紫晶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欺诈发行。《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招股说明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证监会同样拟对*ST紫晶开具巨额罚单: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 万元罚款。
2022年11月20日晚间,*ST星星、ST星源、桂东电力三家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公告显示:
*ST星星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一、星星科技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二、星星科技少计商誉减值损失。综上,星星科技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星源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桂东电力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一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
1、:凡是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2年5月11日之间买入泽达易盛,且在2022年5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泽达易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2、凡是于2020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11日之间买入*ST紫晶,且在2022年2月1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紫晶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3、凡是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20日之间买入*ST星星,且在2021年8月2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星星的亏损投资者;
4、凡是于2018年4月24日到2021年4月29日买入ST星源,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ST星源的亏损投资者;
5、凡是于2020年4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之间买入桂东电力,且在2022年7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桂东电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股票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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