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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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件诉讼时效已过!”犹如晴天霹雳

发布者:张云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574人看过

对于证券律师来说,最可怕的事情之一就是代理的案件已过诉讼时效。

昨天下班前,杭州中院一法官来电告知:“你这个案件我是在13号收到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啊!”


瞬间就蒙圈了,怎么会过诉讼时效?


“我们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几天快递立案材料的啊?而且既然你13号收到材料,说明我们肯定是在13号之前快递的啊!” 我据理力争。(快递立案已邮寄时间为准。根据《民诉法》规定,邮寄立案材料的,以邮寄邮戳时间为准,不计算中间路途时间。也就是说只要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发出,就是没有过诉讼时效。)

 

女法官说:“不能这样推理的,我们要证据啊“。 

 

法官眼里只有证据。“为什么你要主动提诉讼时效的问题”,我生气道。(法律规定,除非诉讼对方提出诉讼时效过期抗辩,法官不能主动提出诉讼时效到期。)

 

“不是我要查你的诉讼时效到期没到期的啊,对方律师提出来的啊”,法官解释道。

 

多说无益,我告诉法官,我们马上查快递单号,说的时候,已经脑补最坏的可能。最后团队伙伴查到了立案时间是4月8日,早于诉讼时效,将证据截图发给法官。总算晴天霹雳没有劈到头上。

 

说这个事情,是想告诉广大股民,如果购买了以下的股票,可以参与索赔诉讼,尽量不要等到诉讼时效快到期了才启动诉讼程序。不少股民开始观望,总想等到看到别的股民获赔之后才放心开始参与诉讼。而证券诉讼这类案件恰恰程序非常漫长,一般一审二审程序走完,已经2-3年过去了,诉讼时效要到期了。这个时候才参与诉讼,很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而过了诉讼时效,就丧失胜诉权!法院会继续收案,但是开庭,只要对方律师说过了诉讼时效,股民获赔的希望就掐灭了。


目前以下案件诉讼时效很快到期:

 

1. 澄星股份

凡是在在2012329日到20151223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在201512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2. 中兵红箭

凡是在2016315日至201781日期间买入中兵红箭,(000519)且在201782日仍持有或者卖出该股票的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 中兵红箭(000519)索赔。

 

3.  联建光电

凡是在在201541日至2017127日买入联建光电(300269)股票,并且在2017128日之后仍然持有联建光电(300269)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发起诉讼索赔。

 

4. 华谊嘉信(300071

凡是在2013123日起至2018516日间买入华谊嘉信300071股票,并且在2018517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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