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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2022-07-12
2022年07月12日 | 发布者:田拥军 | 点击:55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来源:华律网整理              &n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一、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什么

1、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是:

(1)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众所周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与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的犯罪对象有一致之处,且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在其实施过程中往往包含收买、倒卖的行为表现,其侵犯的是珍贵动物保护制度和国家外贸管理制度双重客体,故在犯罪对象和数额相同的情况下,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的量刑一般要重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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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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