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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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分类:房产纠纷 |1558人看过


现如今,房屋交易愈发普遍,而这也就意味着房屋过户的行为也逐渐增多。不管说是房屋交易的过户,还是说带有赠与性质的过户,很多人在过户方面心里都有这样一个问题:房屋过户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关于这个问题:
在我国来说,房产证过户的办理必须要本人亲自到场的,包括房屋原主人以及房屋新的主人。之所以这两者都必须要到场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是为了保证双方意愿的真实性以及整个过户的有效性而考虑的。
那么万一有其他事情抽不开身不能亲自到达现场该怎么办?别担心,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办理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必须正式,且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明,可以是委托书、授权书等等。同时必须保证委托授权书是经过双方签字生效的,然后由委托人亲自到场去办理相关手续。
在当事人到场之后,可以将相关的手续证明交给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去办理对应的程序。这些具体的手续证明,包括房产证的原件,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与房子有关的特殊证明等等。在拿出了相关证明之后就可以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要缴纳相关的手续费用和税费了。
费用缴纳完毕之后,双方所有的证明、手续都会移交给房产证的发证部门。等到发证部门完成了证书的开印和登记之后,只需要等通知然后去领取新的房产证即可。至此,整个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就算就此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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