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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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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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证明彩礼用于共同生活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73人看过

       在我国婚姻法中,彩礼是指依照习俗以订立婚姻为基础,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给付行为,彩礼不限于金钱,价值较高的物品也可以认定为彩礼。彩礼的认定需要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双方主体的交往时间,密切程度等。

  恋人之间的赠与,双方交往中必要的费用,宴请亲朋的费用等都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如过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女方一般都会以彩礼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来抗辩。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彩礼已经用用于共同生活的开销,用证人证言证明双方已经同居或者生活在一起,也可以用一些日常的水电费的缴费记录以及刷卡记录去证明,彩礼钱已经用于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因为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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