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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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岁孤女被限高——相关分析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422人看过

9岁女孩成孤女,原因是八年前嗜赌成性的父亲杀了母亲和外婆并被判处死刑。


本案由来是父亲杀人后将房子卖与王某,王某支付55万元购房款后拿到了钥匙。王某先起诉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这次王某又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我个人觉得媒体报道有误,既然第一次确认合同有效被驳回,这次不应该是起诉解除,因为解除的前提还是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个人感觉王某这次起诉的应该就是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王某返还房屋、女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返还55万元。


为什么是女孩一人呢?因为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了。


王某起诉时将女孩爷爷奶奶一并告上法庭,因为他们也都是女孩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爷爷奶奶就说,没钱返还人家购房款,就把房子卖了还债,但是女孩外公(监护人)不同意;最后经过协商,爷爷奶奶和外公签了协议,把他们继承的份额全部赠与孙女。这才出现了女孩成为唯一被告的情形。


但法院判决的是女孩在继承遗憾范围内返还购房款,这不是父债子偿!女孩也可以放弃继承,这样其也不会承担义务!或者她也可以像爷爷奶奶说的那样,把房子卖了,我想可能高于55万吧,不仅不会成为被执行人,还能有不少剩余。


女孩的外公,既想留着房子,又不想返还人家买家的55万元购房款,哪有这么好的事啊?


很多人说买主是恶意的并且白拿了这么多年的租金,得利了。我没看到卷宗,但是,说买主恶意,感觉也很牵强。


如果买主知道了凶杀事件,估计打死他们也不会拿出55万的钱买这房子;而且报道中说了,在此之前,买主就来看过几次房,每次女孩母亲和外婆都不在。买主的过错在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没有妻子的签字吧,这也是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但导致合同无效,女孩父亲也有过错,甚至过错比买主更大,因为他是明知的。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女孩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返还买房55万元购房款。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判决的最终确切结果,也就是相互返还。


很多人只看到买方占着房子拿了租金,但是却忽视了女孩这方拿了人家的55万,55万的利息呢?房屋的增值损失呢?


55万元的利息,就算按照年利率6%计算,一年利息33000元,8年利息共计264000元。

我想问,这房子8年的租金能有264000元吗?


如果再加上房子的增值损失:我上网搜了下,郑州金水区二手房均价16000多,就按16000元算,新闻里说当年该房屋出售时是89平、68万,现在则价值142万多元,增值部分取整74万。

大家都算过没有?如果法院单单判相互返还,损失各自承担的话,最受益的还是女孩这方啊。

竟然还有律师给女孩外公出主意去找买方要租金,我就想,如果买方不找你们要利息和房屋增值损失你们也就不要提了啊。

我不懂女孩的监护人出于什么心里考虑,女孩父亲杀死母亲和外婆的房子,留着给女孩?

既然不想让女孩知道这一切想让她健康成长,为什么不把这房子卖了呢?卖了既能还债,避免女孩成为被执行人(已经解除女孩的“限制高消费”了,但还是被执行人啊),还能留有余钱给女孩作更好的打算(女孩现在被收养,养母一家也在负担其生活教育费用)。也许女孩外公觉得这是唯一的念想?但你得有能力返还这55万再留着房子啊。

又有人说,当时女孩父亲拿了55万中的20万给了女孩大伯,后来20万中的15万又被女孩爷爷拿去做手术用了,所以,应该由女孩爷爷、大伯来偿还。女孩又没拿这钱,凭什么偿还?

听起来有道理,但是不能细究,更没有法律依据。女孩父亲还把另外35万拿去还赌债了,难道要让当年的债主来偿还?且不说钱是种类物,如何区分那20万是不是就是购房款的20万,就算能认定下来,对于买方来说,我给你购房款了,至于你拿去做什么,与我无关。我现在要求返还的55万,只是数额上的55万,并不是当年的55万原物啊。


如果女孩父亲把这购房款拿去分给100个人,难道买方要去起诉100个人?或者女孩父亲因为抱了必死的决心,把这55万扔了,那难道买方就没人可主张权利了?


所以,钱被谁用了,与买方无关,那只是他们继承人内部的事情。再说,爷爷奶奶就算拿了这20万,但是他们已经把自己继承的房屋份额赠与给女孩了,我想,继承的份额部分价值也应该有20万吧。那么,也没有什么好指责她爷爷奶奶的。


至于继承份额问题。不管份额如何,即便分出女孩母亲的那一半,其父亲的这一半目前价值也超过55万了,而女孩作为其父亲的第一顺位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该遗产范围内承担返还购房款的义务,并无不当。


没有父债子偿!也没有法院助纣为虐、连9岁孤女都不放过!


一切在法治的轨道里运行,只不过是有些人既想占着房子又不想返还买房人的购房款,这才导致女孩成为被执行人!女孩是无辜的,但她的监护人并不是!文章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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