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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易中的“保兑仓”模式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分类:公司法 |2020人看过


 总得来说,保兑仓交易是一个大型的法律关系群,你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个包裹,里面有金钱质押、流动质押、保证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等众多法律关系,而保兑仓交易只不过是对这些法律关系的概括,是一个拼装的结果。
  你能够看到手握重金的银行到底有多霸道,银行的授信被层层担保,授信方式被降格成汇票,一切全都是为了保证储户的安全,毕竟银行不稳,储户就要崩溃,建立在信任之上的整个金融体制就有倒塌的危险。我们从银行在这里面的超级地位入手,你就能更好地了解保兑仓。
  首先,必须要有两个想要做交易的人。
你可以假设买方可以接受分期取货,但卖方却不能接受分期付款,卖方想要一口气拿到钱,但买方又没有钱,这时候怎么办呢?  
  如果两方真得很想做生意,他们就会一起想办法,这个时候另一个重要的主体就出现了:银行。
银行是干什么的?是贷款的,但是在这笔交易里,买方是个穷鬼,银行可不能轻易得就借钱给他,银行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要降低风险,那么怎么办呢?怎样能够在风险最小的情况下,还能赚到利息和手续费?常规的担保在这里都走不通,那我们就一点一点的来吧,在这个交易中,我银行必须有四层保护,才会进场:

第一层保护:汇票

  银行想到的第一个方案就是,我不能把现金给你,但我可以给你汇票,那我就要问问卖方,你接受汇票一次性支付吗?
  如果卖方真得想做这笔生意,他就会选择接受,因为虽然不是现金,但汇票也是支付手段,也是可以流通的,换句话说,汇票也是钱。
  那银行为什么会选择汇票呢?因为这样一来,它当即作出的,就只是一个“未来”付钱的承诺,他的现金流不会因此而“立刻”减少,而我们知道涉及到大额资金流动的时候,时间就是一切意义,采用汇票的方式来贷出款项,暂时保证了银行的资金充足,从根源上就给银行降低了风险。

第二层:金钱质权(保证金专户)

  然而汇票也是钱,一旦届期,银行必须承兑,故而虽然风险小,对银行来说还是不够安全。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呢? 
  银行突然想到买方,你买方不是可以接受分期拿货吗?也就是你可以一点一点地来,那好啊,你在我银行开个户,往里面一点一点地存钱,存一点我给你发一点货,也就是说,原来卖家不能接受的分期我来做。但是我又不能把这些货买断再卖给你,毕竟我要的是钱,万一我买过来你又不买了,我银行还得变卖,卖了之后如果不够账,我也不能向你主张补差价,此外还有管货的成本。所以,你往账户里存的钱还是你的,交易还是你和卖家之间的,我银行不做你们交易的任何一方,我只是一个借款人,这些钱不是你向我支付的货物价款,而是:保证金。  
  保证金就意味着,如果到时候汇票届期,我银行承兑了以后,你还没还我钱,那你存进保证金专户的钱,就要作为质物来清偿你对我的债务。如此,银行的债权便又多了一层保护。

第三层:流动质押

  大家一定要区分开流动质押和流质,流质指的是归属型的质权担保,是不清算的,这种流质的内容是不被当前的法律承认的;而流动质押实际上是和浮动抵押相伴而生的概念,只是不知道谁脑子抽了,不把它命名为浮动质押,而说成是流动抵押,真是给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言归正传,流动质押在哪里呢?我们谈到银行的风险此时已经有两种规避手段了,但是银行还是不满足,为什么呢?你买方存保证金是不假,但是如果你买方违约,保证金又不够你的债务,我银行不是还有一部分剩余的债权没有担保吗?这样,你必须把我银行手里控制的你的货物,设立一个质权,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你违约的时候,卖你的货,来优先受偿。
  记住了,如果没有这个流动质押权,银行是不能处分自己控制的货物的,他虽然掌握了发货权,但是卖方已经通过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了占有的移转,现在货物的所有人是买受人。有了这个流动质押权,银行才能在买受人不偿债的情况下变卖货物。

第四层:保证责任

  等到汇票届期,银行必须支付相关金额给持票人,这里是不能拒绝的。基于无因性,哪怕买受人这边不还钱,你银行也必须支付金额给持票人。然而,钱是给了,你原先的出卖人可得作为买受人的保证人,一起对买受人的债务向我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买受人不还钱,你出卖人得还钱,我支付给你钱了不假,但只有买受人也支付给我钱了,你的钱才能落袋为安。这就是保兑仓交易里的第四层保护。有的人会问,超级动产抵押权呢?你银行为什么不要求在这些货物上都设立超级动产抵押权呢,这样一旦对方不能清偿你的债务,你就可以就这些货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这个超级动产抵押权可以对抗除留置权以外的一切担保权(质权、抵押权),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还要再搞出一个保兑仓来呢?
  但是你别忘了,如果你买一部手机,你是保留着那部手机一直用下去的,如果你还不起消费贷,那么手机依然在你手上,抵押权人可以随时实现抵押权,但是在商事实践中,交易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原材料、半成品,买受人往往也是等米下锅,铁矿石一到马上加工成钢板卖出去了,此时你银行的超级动产抵押权就会因为附合,跟随着所有权的消灭而消灭,银行剩下的就只是一个对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权利质权而已,而这种担保的效力是远远不够的。
  看到了吗,在这个法律关系群中,一切的一切都是围绕着银行的利益而展开的,银行依仗其储户的地位,重金在手,在这笔交易中享有多重保护。保兑仓中的“保”字,对应的就是这四层保障,而兑的意思大概就是承兑汇票,这个从我们的分析来看,也是为了减低支付现金给流动性造成的损害,至于仓,还记得我们说需要一个管货的吗?这个管货的需要按照银行的指令向买受人分期发货,那个装货的仓库,就是这里的仓。
  一切都是为了保证银行的钱是安全的,银行安全,储户就安全,储户安全,信任就有了,信任有了,才有金融。保兑仓的出现,和当前的“稳”的基调是密切相关的,此外,哪怕是如此复杂也要创造新的制度,也体现了上层建筑致力于促成交易的决心,为了市场经济和商业繁荣,也是一种多样化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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