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透露,到目前为止,仍有司机有一个误区,以为婴儿或者小孩子不在实载人数内,或者明知是超载行为,但觉得婴儿体重很轻,对驾驶影响不大,仍然违法上路。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认知错误。
针对这种错误想法,交警作出解释,车内人数要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车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只要车内实际人数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是一个抱在怀里、连座位都不占的婴儿,也同样是一个都不能多。
交警同时指出,
当汽车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
发生撞击时,
10公斤重的小孩产生的冲击力
可超过400公斤。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即使是抱在怀中的婴儿也无法受到周全保护,甚至会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光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因此特别提醒驾驶人和孩子家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规定,4周岁以下的孩子需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