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肇事罪缓刑条件是什么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8日|分类:私人律师 |233人看过

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

  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2、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

  (1)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

  (2)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责任,不违心规避法律。

  (3)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