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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公证书和收养证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1574人看过

1、性质不同。领养证是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人应依法进行登记。表明被收养人由谁来监护,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收养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与非婚生子女建立养父母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行的活动。

  2、收养证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公证书不是收养成立的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条第四款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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