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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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合同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2日|分类:私人律师 |267人看过

1、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

  2、拆迁行为的前提。《拆迁条例》第二条及第三条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条例。

  3、被拆迁房屋概况。被拆迁房屋概况是否明晰,将影响被拆迁人可得的补偿款是否恰当合法。根据《拆迁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补偿款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4、约定拆迁安置补偿事宜。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约定共分两部分:

  (一)拆迁房屋补偿费。

  (二)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其他补偿费。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指出,对于拆迁非住宅房屋,导致被拆迁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本项补偿标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另外,对于被拆迁房屋的室内装修等设施,也应当照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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