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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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权的特征?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352人看过

身体权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身体权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人身,是自然人身体完全、完整的利益。

  身体是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的物质前提,离开身体,自然人就无任何权利;身体残缺,就会导致自然人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实际上无法享有某些利益。身体权的设定,就是要保护公民身体的完全、完整的利益,不被破坏;即使遭到破坏,也能得到适当的救济。

  2、身体权体现在身体权人有权支配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可以将自己身体某些组成部分,如皮肤、肾脏等,转让给他人。如果其他人违反公民的意愿,使用公民身体的某些组成部分,就侵犯了公民的身体权。

  3、身体权为公民的基本人格权之一,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身体所具有的完全性的支配权。

  身体权和所有权都属于支配权,但它们支配的客体不同,所有权支配的是物,身体权支配的是公民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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