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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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怀孕做了人流能休产假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635人看过

一、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二、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国务院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你流产是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的。

以上是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您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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