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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怎么处罚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383人看过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以上就是对如何认定抢夺罪,抢夺罪怎么处罚问题的解答。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处罚一般是按照犯罪的数额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尽早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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