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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伪造、买卖身份证件,这些法律常识你知道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 |304人看过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身份证是核实公民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处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关于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规定。同样,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也是重要的个人资料,不能随意仿造和变造,否则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伪造毕业证的行为一般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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