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配偶共同签字了,能够认定夫妻为共同债务么?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478人看过

       在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为已婚的自然人的情形下,债权人通常会要求债务人进行签字确认等方式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实现又夫妻双方共同清偿相关债务的目的,债权人可要求其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在实践中,就夫妻共同认定的标准,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进行修订,强调了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大幅加重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