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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庆梓律师
执业资质:143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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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2日|分类:继承 |455人看过
1、继承的权利,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可以行使。
2、协商一致随便怎么分。协商不成,到法院原则上平分,有特殊情况可能适当考虑多分少分的问题。当然,这肯定是要有人主张的。
3、继承后财产算被继承人的了,随他怎么处置都行,如果赠与完成,原则 上不能随意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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