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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发生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9年01月18日|分类:刑事案例 |596人看过举报


导读: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为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这种行为很可能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驾车发生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2015年4月8日20时许,王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1省某段由东向西行驶至一交叉口西侧处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靳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靳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王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已犯有交通肇事罪。

律师说法:驾车发生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靳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靳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属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应当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则说明其驾驶行为存在违法交通管理法规,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因此,王某某的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对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进行判断时,应注意结合有关证人证言、其自身的供述、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系列证据证实,作出准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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