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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破裂,却办不了离婚证?婚姻法:没有满足4个条件,不发证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33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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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辈子的大事,原本陌生的两人,因为一纸婚书成为了一家人,在一起共同生活,这是莫大的缘分。可并不是所有发婚姻都能美满幸福,最近的这几年,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甚至刚结婚没多久就要离婚。虽然离婚是自由的,但也应当遵守婚姻法的规定。根据今年的新婚姻法,要是没有满足以下这四个条件,即便是感情破裂,也难以拿到离婚证。


1、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
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婚,都必须要建立在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如果说有一方的当事人不想离婚,但是另一方却存在着欺骗、胁迫等行为,那么民政局是不会为期发放离婚证的,即便是拿到了离婚证,也会被视为无效。

2、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如果说想要离婚,那么首先要保证双方的当事人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之前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说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仅仅只是办了酒席,也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就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的请求民政部分也不会受理。

3、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如果说有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是不能顺利办理离婚证的,除非是可以得到监护人的同意。

4、财产的分割问题要达成一致
基本上每对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而很多的矛盾源头也在这里。在离婚时,如果说没有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没办法顺利的办离婚证。
夫妻如果感情破裂,想要离婚,就要先满足以上这四个条件,每个人都要遵守,希望大家在结婚之前能够考虑清楚,也到对新婚姻法的规定有所了解,避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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