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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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哪些合同解除权呢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10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337人看过

只要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便成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房东没有权利终止合同,若终止,需承担一定责任。

在合同期内,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租赁合同中如果说房东需要解除合同的话,一般情况是租客存在着重大的违约情况造成的重大损失,或者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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