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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维权六注意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 |230人看过举报


随着外出务工劳动者不断增多,如何增强其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日前,漯河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针对外出务工者在打工过程中应注意的维权事项提出了六项建议,通过网站、微信等途径向外出务工者及家属进行广泛宣传。

  一是要通过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到具备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去工作,并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要相信用人单位承诺在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的谎言,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

  二是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应弄清楚用人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工资待遇等,并将工作地点和单位名称及时告诉自己的家人或朋友。

  三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内容。若单位在用工30日内拒不签订或者故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

  四是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和工作证据,防止日后工资被拖欠维权没凭证。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身份证、劳动合同、上岗证、出人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件和证据。

  五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及时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递交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书面投诉材料应写清楚被投诉单位(建筑施工项目)名称、地址、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所从事的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递交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和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或工资结算单)复印件。

  六是坚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司法诉讼、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信访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忌采取过激行为和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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