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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范围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10月22日|分类:法律常识 |201人看过举报


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的手段之一,在网络交易中,我们了解网络商品的唯一途径就是浏览网页,点击图片,而网络的宣传通常难以辨别真假,而对于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进行销售,或者利用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的包装、广告宣传或者展览自身产品,即以偷梁换柱的行为用来增加自己的营业收人,这是网上侵犯商标权的典型表现。网购行为的广泛性,使得网店经营者越来越多,从电器到家具,从服装到配饰,应有尽有,而一些网店经营者更是公然在网络中低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的销售行为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三)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方式 
互联网上侵犯专利权主要有下列四种表现行为: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对于网络知识产权已经通过立法进行保护了,实际上,网络知识产权也是因为有数据网络而引起的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纠纷。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频繁发生是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建设的。因此,只有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才能够避免这一现象发生。
目前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类型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在网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侵犯其他公司的商标,或者是侵犯他人的专利,这些对知识产权拥有者来说都是非常不公平的,并且无形之中,实际上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造成了侵害。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侵权直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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