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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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配方法有几种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18人看过


一般来讲,不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原则是同一循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但在所有继承人同意的情况,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

对于那种生活困难,同时自身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是可以考虑到具体的情况,然后适当可以多分配一些遗产。至于那种对被继承人扶养比较多的和被继承人共同居住时间久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配些遗产。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却不照顾扶养被继承人,不履行自己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配些遗产,情况严重的不予分配遗产。

一直依靠被继承人照顾扶养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即使没有继承权也可以分配一些遗产。一直扶养被继承人却没有继承权的人也可以分配到一些遗产。

在遗产分配中,有胎儿的,也应当分配遗产。所分配的遗产暂时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出生时是死胎的,财产再由其他继承人平均分配。

对于没有继承人的遗产,比如五保户的遗产,死后由国家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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