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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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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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如何举证?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私人律师 |295人看过


1、提供房屋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


  2、出卖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应提供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


  3、提供买卖双方订立的买卖房屋合同书。


  4、当事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进行诉讼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如已交款或鉴定的,应提出交款的书面证明。


  6、其它应提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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