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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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8年03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339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对于“其他形式”如何理解,在实践中一直都有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其他形式”的理解作出了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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