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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婚”,别踩法律红线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309人看过举报

艺人柳岩作为伴娘在好友包贝尔的婚礼上差点被伴郎团丢下水”的视频一夜之间火遍了微博。“闹婚”这一习俗又再一次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我国,闹婚习俗始于先秦汉代时期,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汉代婚丧礼俗考》一书中曾考证:“而为之宾客者,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近世闹新房之所为者,汉时即已有之。”其目的是为了消除两位新人的隔阂,捅破羞怯这层“窗户纸”。在自由恋爱的现代社会,闹婚虽没有了这种功能,但也作为一种制造热闹喜庆气氛的传统习俗保留下来。

  结婚是人生中的头等大事,每对新人都希望自己的婚礼喜庆而浪漫,庄重又不失温馨。但近几年,不少地方愈演愈烈的低俗闹婚现象,却使原本美好的婚礼变了味儿,不但违背了基本的公序良俗,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已经开始拿法律当儿戏,涉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不少由此引发的不文明事件屡见报端。

  对这些不文明现象,许多闹婚者并不以为然,认为在婚礼这种特殊的场合,就算出点格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严肃的法律不应介入。但实际上根据“闹婚”的行为方式不同和情节轻重,行为人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以最为多发的对新娘、伴娘动手动脚的现象为例,这种行为轻者构成性骚扰,重者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更有甚者如果利用闹洞房“陪床”、新娘或伴娘酒醉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再比如通过“闹洞房”“听床”等方式看到或听到新郎新娘的隐私并向外传播,则侵犯了新郎和新娘的隐私权,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在婚礼上大吵大闹、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也能构成犯罪。此外,如果“闹婚”中的整人游戏出现了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不文明的行为不但不能给婚姻的殿堂增辉,甚至还会给一对新人的人生留下无法抹去的遗憾。我国是具有良好的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将好的风俗习惯发扬,而不是丑化。今年3月出台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提倡文明闹婚、文明贺喜、文明祝福,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转变婚俗观念,改革陈旧婚俗,坚持传统习俗与现代模式相结合,通过“绿色、公益、感恩”等现代婚庆形式,举办一个节俭适度而又不失隆重,且富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对一些粗俗的婚礼游戏,要理智地予以抵制,不能过于迁就、取悦闹婚者。

  同时政府也要积极作为,比如向新婚夫妇在领取结婚证时发放《文明倡议书》,宣讲不文明闹婚行为的影响和危害;在闹婚集中地制作标语和告示牌,安排专人对不文明闹婚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对不听劝导执意进行不文明闹婚,产生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摒弃婚礼陋习、弘扬传统美德,营造一个俭朴、文明的婚庆氛围,是所有新人的共同梦想,也是新人亲友的共同追求。让我们每一个人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文明礼仪,践行文明规范,郑重向不文明闹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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