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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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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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0日|分类:公司法 |500人看过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见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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