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兼职工作出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1日|分类:劳动纠纷 |679人看过

兼职工作出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兼职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只要不签署劳动合同,相当于没有构成劳动关系,无法认定为工伤。一般只能够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看待。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劳务关系属民事关系,而工伤保险条例是根据劳动关系制定的,劳务关系不在工伤的认定范围内。

  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1、双方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2、提供劳务的一方取得报酬是以劳动结果为准。

  3、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自行承担风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文章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