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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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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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10月31日|分类:行政诉讼 |667人看过

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当事人:

  无因管理的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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