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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 |286人看过举报

一、民间借贷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抵押担保。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保证担保。

民间借贷中的保证,是指贷款人与保证人约定,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民间借贷保证可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3、质押担保。

质押指的是为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哪些物品能抵押

1、按我国《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2、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事实上,由于抵押权属于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所以设定抵押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债权的实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但前提是您设定的抵押不存在效力上的问题,而为了避免出现抵押效力问题,建议您在设定抵押前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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