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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股权投资有几个形式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 |470人看过举报

股权投资是近几年投资市场上十分常见的一种投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投资而拥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方因而就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如果被投资企业上市,投资人就可以获得盈利。这种投资方式的起点与风险都较高,不过收益较大。

一、常见的股权投资有几个形式?

流通股转让方式: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1993年9月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宝延风波”,拉开了我国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序幕。自此以后,有深圳万科在沪市控股上海申华、深圳无极在沪市收购飞跃音响、君安证券6次举牌控股上海申华等案例发生。

非流通股转让方式:股权协议转让指并购公司根据股权协议转让价格受让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产权,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股权的并购行为。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指国家股和法人股。股权转让既可以是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向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二、流通股权转让与非流通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虽然在证券市场比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大部分的上市公司并购都是采取流通股转让方式进行的,但在中国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可操作性却并不强。流通股权转让方式受到限制的原因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现行法规对二级市场收购流通股的规定过去严格;我国股市规模过小,而股市外围又有庞大的资金堆积,使得股价过高。

对于非流通股权转让方式而言,其对象是界定明确、转让方便的股权,无论是从可行性、易操作性和经济性而言,公有股股权协议转让模式均具有显著的优越性。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机构持股比例达到发行在外股份的30%时,应发出收购要约,由于证监会对此种收购方式持鼓励态度并豁免其强制收购要约义务,从而可以在不承担全面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轻易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大大降低了收购成本;国家股、法人股股价低于流通市价,使得并购成本较低;通过协议收购非流通的公众股不仅可以达到并购目的,还可以得到由此带来的“价格租金”。

常见的股权投资有几个形式相信大家都了解了。股权投资可以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这两种转让方式,流通股即我们所说的股票,而非流通股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在我国,后一种股权投资方式更为常见,也更具有优越性。投资人对未上市公司进行考察,选择有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等到该公司上市后,增值的股权就可以为投资者带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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