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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363人看过

【合同纠纷】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合同法》第302条、第311条和第425条等条文中。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 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 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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