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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265人看过

怎样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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