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 执业资质:143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7日|分类:房产纠纷 |423人看过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出租的房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