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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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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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要约定哪些内容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1日|分类:合同纠纷 |429人看过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一)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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