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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如何处理?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2月30日|分类:离婚 |488人看过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 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 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 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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