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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354人看过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需相互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因为合同无效导致合同一方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时间偿。在此,律师建议,为避免合同无效承担赔偿责任,在与对方顶立合同的时候,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约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时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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