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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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如何进行伤残评定?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1日|分类:交通事故 |306人看过

受害人在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级别的不同,赔偿数目也有较大差异。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 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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