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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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方式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1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354人看过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四种,租赁合同也是如此。这四种方式是:

  (1)继续履行。比如,出租人没有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租赁物,现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交付,出租人就应当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要求其继续支付,承租人经法院判决交付了租金,这些都是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等。

  (3)赔偿损失。如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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