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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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有哪些?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0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302人看过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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