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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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540人看过

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合同标的的有物、行为和智力成果等。



(1)物,是指合同当事人能够实现有效支配,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或经济价值,可以满足人们生活或生产需要的确切存在的物质财富。它包括自然界存在和人工制选的物质。



(2)行为,是指当事人有真实意思表示,并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活动。在合同关系中,它表现为当事人提供的某种劳务、服务等活动。



(3)智力成果,是指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财富。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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