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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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计算的步骤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1日|分类:人身损害 |373人看过

在具体案件中,确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一般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受害人因违约行为的发生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对此受害人应负举证责任;

  第二步:确定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哪些是订约时不可预见的,对此法院可以自由裁量;

  第三步:确定受害人是否因违约而获有利益,如果有,则应从损失中扣除,以便确定净损失额,对此违约方负举证责任;

  第四步:确定是否存在受害人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对此违约方负举证责任,即他必须证明受害人作为一个明理人本来采取措施即可减少损失;如果受害人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减轻损失,则违约方对扩大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步:综合上述五个步骤的基础上确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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