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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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要承担怎么样的后果?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329人看过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国合同法第56条贯彻了《民法通则》的上述立法精神,明确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该条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其没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一直回溯到合同订立之时.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中国民法的民事行为制度的基本规则之一。

3、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

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行为被确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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