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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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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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1日|分类:合同纠纷 |336人看过

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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