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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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合同

发布者:郭庆梓律师|时间:2016年09月14日|分类:合同纠纷 |398人看过

公司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1.2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1.3本合同有效期:

  1.3.1合同期限为_______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自 年 月 日至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1.3.3自 年 月 日至完成该项任务时止。

  1.4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劳动报酬

 

 

  第五条 保险与福利

  

 

  第六条 劳动纪律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续订和终止

应于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若一方或双方无续约意向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否则,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将自动延续,续订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甲乙双方应办续订合同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其他

 

  使用说明: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依据《劳动法》第19条规定确定的,一共8条。其中第5条"保险与福利"是依据《劳动法》第70条规定确定的。其基本内容大部分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起草的,也有一些内容国家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而主要是根据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践起草的。所有这些条款仅供各用人单位在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参考,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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